关灯
护眼
字体:

第178章 【不寒而栗】

首页 书架 加入书签 返回目录

因为当晚下雨,洪波家院内地面是硬化的水泥地,除了带血的脚印,很难留下其他清晰的灰尘足迹。

而带血的脚印,只能判断鞋型和尺码。

理论上,如果是团伙,可以穿着同款同码的鞋。不过……”

他话锋一转,

“我个人现在更倾向于单独作案,而非团伙。”

“理由?”王志光身体前倾。

陈彬将记号笔点在白板上“液化气”三个字旁边。

“原先我也认为很有可能是团伙性作案,但这个证据是改变我想法的关键,就是谭法医提到的液化气。

在现场的初步勘察时期,我们未在案发现场附近,有发现任何液化气罐。

不过在勘查现场的时候,我有留意过,洪波家的厨房并未是农村的土灶台,而是液化气灶台。

我们可以尝试还原一下案发过程:

凶手,很可能在晚上十点左右,从邻居家翻墙进入洪波家院子,然后通过一楼那扇未锁严或者容易撬开的厕所窗户进入室内。

他事先可能知道洪波家使用液化气,或者进入后发现了液化气罐。

他将液化气罐的软管拔掉然后般至二楼卧室,然后对其里面打开阀门,让气体泄漏到卧室,使沉睡中的洪波夫妇陷入更深的昏迷。”

他顿了顿,继续推理:

“如果是手持凶器的多人团伙,直接暴力闯入、迅速控制并杀害两人即可,完全没必要多此一举,使用液化气这种费时的方法。

使用液化气,更像是一个体力或对抗能力并不绝对占优的单独作案者,为了确保自己能安全、从容地控制住两名成年被害人而采取的手段。”

陈彬走到白板另一侧,开始连贯地叙述他的推演:

“凶手释放液化气后,可能等待了一段时间,然后捂着口鼻或采取其他防护进入卧室。

此时,洪波夫妇已因吸入气体而昏迷。

凶手先用准备好的重钝器猛击洪波头部,致其死亡。

这时,他可能看到了身为女性的卢亦梅,临时起意,见色起意。

于是他先打开窗户通风,让室内液化气散去,然后对昏迷或半昏迷的卢亦梅实施了性q。

性q过程中或结束后,他可能休息了一下,甚至抽了一支烟。

这解释了现场那枚带血的烟头。

之后,他或许因为体力消耗,无法再用重物砸死卢亦梅,或许觉得用刀更方便,下楼到厨房找到了一把刀,返回卧室,将卢亦梅割喉杀害。

接着,他开始翻找财物,最终找到了衣柜底层的密码箱,暴力撬开,拿走了里面的钱财。

完成这一切后……”

陈彬顿了顿,随后将刚刚在案发现场,关于凶手想要放火毁尸灭迹的推论说了出来,

“他可能原本计划放火烧毁现场,毁灭证据。

所以他将衣柜里几乎所有的衣物,连同床上的被子,都集中堆放在了床中央。

但当他再次去摆弄液化气罐,想利用残气或罐体本身引发爆燃时,发现罐子已经没气了。

计划被打乱,他可能有些慌乱,只得匆忙将液化气罐放回原处,然后逃离。

这也对应了现场一楼那些相对凌乱、方向不一的部分血脚印,很有可能那是他在来回搬运液化气罐,拿刀,还有最后仓促离开时留下的。”

会议室里一片安静,只有陈彬清晰的声音在回荡。

新来的宋毅和其他几个年轻刑警听得目瞪口呆,看向陈彬的眼神充满了敬佩。

这就是传说中的“陈大神探”的推理吗?

逻辑严密,环环相扣,几乎将冰冷的证据和碎片化的线索,串联成了一个充满画面感、似乎合情合理的故事。

然而,现场的老刑警们则要冷静得多。

或许说是和陈彬合作过太多次,早已见怪不怪了。

他们欣赏陈彬的推理能力,但也深知,推理终究是推理,是基于现有线索的一种合理推测,甚至可能是多种可能性之一。

刑侦实践中,看似完美的推理被新证据瞬间推翻的例子并不少见。

陈彬自己当然也明白这一点。

他放下记号笔,总结道:

“当然,以上只是基于目前证据链的一种合理推测,并非定论。

凶手的具体作案过程、动机、是否真是单人、是否有预谋等等,都需要更多的证据来证实或证伪。

但这个推测,为我们接下来的侦查提供了几个明确的方向:

一,重点排查与洪波、卢亦梅相识,且可能知道其家庭情况的男性,身高体貌与足迹推断相符,有吸烟习惯,可能经济拮据或有不良嗜好。

二,寻找凶器——那把重钝器和刀,很可能被丢弃在现场附近。

三,查清洪波夫妇的社会关系,特别是经济往来和感情纠葛。

四,寻找那个被拿走的密码箱内的财物,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